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期一会
于2018-11-23 08:01 发布 75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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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8-11-23 08:03
一)“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判定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每个行业的小微企业有具体的划分标准;
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2、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很显然,“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在界定标准上,不是同一个概念。同时,它们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有区别的。
相关问题讨论
一)“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判定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每个行业的小微企业有具体的划分标准;
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2、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很显然,“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在界定标准上,不是同一个概念。同时,它们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有区别的。
2018-11-23 08:03:49
你好,小微企业是指企业规模
小型微利企业是所得税的上的概念
2017-05-04 14:01:01
你好!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小型微利企业: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二、认定标准不同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税收优惠不同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上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02-14 00:42:44
一、概念不同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小型微利企业: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二、认定标准不同(旧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税收优惠不同(旧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上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02-22 17:55:53
您好,一样的,没什么区别的。
2017-04-06 2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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