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11-21 15:12

你好,调整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wenwen 追问

2018-11-21 15:14

如果做到以前年度,是要记入未分配利润的贷方,本年就有盈利,是不是要交所得税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11-21 15:15

你好,不是本年有利润,是利润分配有金额了,如果以前年度没有做过纳税调整,应该是调整以前的,而不是今年

wenwen 追问

2018-11-21 15:29

我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是将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中,但这个余额是以前年度计提的,一直挂在账上,如果转入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有余额是不是会引起税务注意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11-21 15:33

你好,注意是不会的,但是之前留着的需要调增当年所得额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调整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018-11-21 15:12:38
你好,福利费需要计提,发生时再提取,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2020-01-08 09:55:40
你好,您要执行企业管理?
2022-01-04 19:36:13
你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年度损益多计提福利费,调整分录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22-04-12 10:53:33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请看本文的详细解答。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依据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以及参照《企业财务通则》的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但对上述之外的企业,如现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 税务处理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14%是最高扣除限额,实际发生(即已经实际支出)数不超过该限额的,准予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2019-08-08 16:04: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