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8-11-20 11:25

你好,纳税申报时,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减去预缴2%税额后缴交

似水年华 追问

2018-11-20 11:28

老师你好!你的意思我是这样理解的,你看对不对,是不是还按照3个点进销项交税,算完之后,减去预交的,就是本次要交的,

庄老师 解答

2018-11-20 11:47

你好,你们是按照简易计税3%

似水年华 追问

2018-11-20 11:52

是一般计税的,开的都是10个点的发票,我是咨询一下,做税务的思路,

庄老师 解答

2018-11-20 13:38

你好,现在清楚了吗

似水年华 追问

2018-11-20 14:11

好想明白了,就是还按照3个点去算,然后减去预交的部分,就是还要交的税,

庄老师 解答

2018-11-20 15:14

你好,清楚就好,就是这样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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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纳税申报时,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减去预缴2%税额后缴交
2018-11-20 11:25:04
你好,是可以正常抵扣的
2021-05-11 15:43:3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上述规定,建筑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跨地级行政区范围提供建筑服务未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交滞纳金。
2022-02-16 20:06:10
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税负率是3.5%。
2017-12-02 16:06:37
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外经证),按2%或3%进行预交税款,具体的需要合同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2017-10-01 17: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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