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8年5月购买了理财产品(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成本价是1000元,假设1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是1500元,那么在缴纳18年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扣除500*0.25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在第4季度实缴税时,已扣除这部分所得税,那么在汇算清缴时,是否还要做纳税调减?是否需要作递延所得税的调整?分录应该如何做?
四毛呀
于2018-11-16 14:33 发布 877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16 14:36
第四季度时可按利润总额预缴所得税。
汇缴时再调增,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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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递延所得税负债,什么时候回冲回来呢?是理财产品卖了后吗?
2018-11-16 14:56:16

进的所得税费用科目
2014-09-14 21:40:16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代替所得税费用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个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2019-07-22 15:42:04

我把资产减值损失调增了,但是做了分录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2019-04-22 11:30:34

公司要注销,我现在要做2021年的汇算清缴。我3月份最后一个月的凭证的时候需不需要结转本年利润
2021-03-09 16: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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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呀 追问
2018-11-16 14:56
文文老师 解答
2018-11-16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