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将在年底召开游轮年会,假设以集团下的A/B/C三个一般纳税人公司与旅游公司签订合同,以下是旅游公司的营业范围: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代理业务;国内、国际航线的航空客运票务代理业务;汽车租赁;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会议会务及展览服务;增值电信呼叫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同金额预计:700万,在支付给游轮公司700万成本费用后,我们会收取客户的入场券和消费收入,问题:如何进行本次活动的税务筹划,规避税务风险,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玫瑰丘
于2018-11-16 11:27 发布 118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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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按照实际业务做账交税
2018-11-16 14:49:57
你好,这个需要按照实际业务做账交税
2018-11-16 14:50:02
你好,旅游业一般纳税人税务可以采用差额计税的,
2020-12-07 11:01:51
同学,你好,按6%的税率
2020-06-05 07:43:44
你好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可以免增值税的
2020-04-10 0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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