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大型设备的合同,由甲提供主体配件和原材料,乙方提供建设服务,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就是乙方承建的行为,为什么不是乙方承建的设备呢,客体可以是物体,也可以是行为呀,为什么客体不是乙方承建的设备呢,想不通,知道答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能解释清楚点吗,这个很容易混淆,请老师帮我分析下,客体不是乙方承建的设备,那承建的设备又是什么呢

王妈妈
于2018-11-06 13:32 发布 106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11-06 15:41
你好,这里的客体主要是服务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服务,是这次行为的客体,设备不是这次行为的客体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 你们销售材料 做施工吗 ? 可以的。 可以开的
2022-03-22 16:10:22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可以的
建筑劳务的税率是9%
2022-04-28 16:11:13
您好!合同如果是分开材料和按照的话,相当于兼营,那就是分开开票,否则作为混合销售,一起开具13%税率的发票
2023-09-29 02:16:15
1.如果材料和安装服务是作为单独的合同执行,则可以分开开票。对于设备,可以开具13%的发票,材料部分开具13%的发票,安装服务部分开具9%的发票。这样可以清晰地反映每个部分的税收分类和金额。
2.如果材料和安装服务是在一个合同中执行,可以考虑将所有费用合并在一起,然后根据每个部分的税收分类开具发票。例如,可以将所有费用作为设备销售开具13%的发票。或者,可以将所有费用作为安装服务开具9%的发票,同时将材料费用按照材料的市场价格和13%的税率单独开具发票。这种方式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9-30 06:20:04
您好,可以,以后建议货物和安装费分开写就更规范了。
2022-04-28 14: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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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解答
2018-11-06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