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个问题,情况是这样的:公司于去年销售了货物,然后对方公司以收货,但以货物化验不合格为由,一直没有答应给挂账,所以我公司一直没有给对方开票,后来我公司将对方公司起诉,现在要求我公司给对方公司开票。我公司负责人的意思是先开具销项票,如果赶月底起诉没有进展的话,再将销项票作废,也不用开进项票进来,这样做可以吗?有什么税务风险,金额在55w左右。

angel
于2018-11-04 15:22 发布 646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11-04 15:23
一、既然已经销售,当然开具发票。
二、没有作废理由。
相关问题讨论
一、既然已经销售,当然开具发票。
二、没有作废理由。
2018-11-04 15:23:55
你好!
财务负责人需要把关的,不然要承担责任的
2018-09-13 15:05:36
你好,这个就看你单位到底是先付款还是先开具发票再付款了
2017-08-17 15:39:13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目前不会关联到企业
2021-08-29 16:16:45
你好 丢失了去税局办理遗失证明;登报然后用发票复印件和完税证明来入账抵扣
2019-07-31 12:43: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angel 追问
2018-11-04 15:32
岳老师 解答
2018-11-05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