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总经理是上海派过来的,他的工资是由重庆公司发,个人社保部分由重庆公司扣,但是他的社保和公积金由上海公司缴纳,重庆这边隔几个月就把上海公司给他缴的社保费,转给上海公司,这个应该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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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0-30 17:28 发布 7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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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鸽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8-10-30 17:43
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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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2018-10-30 17:43:02

你好,按第一个有计提的入账
2016-07-26 09:40:44

总公司不能做管理费用,应该与分公司挂往来
分公司确认为管理费用,同时与总公司挂往来
2019-05-29 13:03:06

您好!没有扣款就挂在其他应付款上面就可以了
2017-07-03 14:46:04

你好 ; 没有发放的工资 挂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方放着就行了。
2021-10-12 10: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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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