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税收报税实操系统中小规模纳税人人人乐旅行社案例中,实现含税收入为414888.85,征收率3%,算得不含税收入402804.71,应交增值税为12084.14。 为何在计算附加税费时,一般增值税要按414888.85*3%=12446.67作为计提基数?不是应该是12084.14吗?
不知所云~!
于2018-10-27 18:19 发布 9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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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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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附加税以增值税为基数,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上述中含税*3%应该是错误的。
2018-10-27 19:56:14

是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超过定额是按实际的收人交增值税
2019-10-26 14:59:34

你好,缴纳的增值税是=1658737.79*0.03
附加税是增值税的12%
2019-06-03 15:56:38

你好!是不含增值税的了
2024-06-03 17:03:16

你好,对的,是这么做的。
2020-11-29 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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