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您一个问题。10月份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当月工资,次月申报)我是按照5000的起征点申报的,我是按照图片上说的做的。个税扣缴客服端日期选择9月份起征点还是3500,所以日期我选择10月份。昨天地税打电话说9月份没有申报。现在存在2个问题:1,9月份的个税申报期选择了10月份2,工资已经发过了。老师,怎么办?

初心
于2018-10-24 07:21 发布 794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0-24 07:28
要么去税务修改申报表,要么补申报9月份的,今天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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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去税务修改申报表,要么补申报9月份的,今天还来得及
2018-10-24 07:28:57
税款所属期是10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5000元的个税扣除标准处理
2018-09-30 17:26:41
税款所属期选择9月份?是按照5000
2018-09-30 17:07:26
你好,税款所属期选择9月份,按照5000
2018-09-30 17:16:47
本月申报的个税是按3500元的扣除基数处理,是申报9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十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按5000元的扣除标准处理,在11月份申报10月份发放的工资时,按5000元的扣除基数处理
2018-10-09 15: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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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 追问
2018-10-24 07:45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10-24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