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23 20:12

老师  你好,我咨询一下,小规模代开专票,昨天开具的专票开错了,现在准备拿去作废,可以在作废的同时申请退税吗?然后我要重新代开专票,是不是要再一次缴纳税款,还是可以直接用作废的税款?

梅老师 解答

2018-10-23 20:10

您好,指的是不含税收入。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指的是不含税收入。
2018-10-23 20:10:03
未达到起征点是不用交税的
2019-07-05 17:19:11
你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2021-07-27 19:59:30
正好30万普票,可以免
2019-08-09 12:19:15
你好 是不含税销售收入
2019-04-09 15:14:5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想请问一下茶叶公司出口退税的流程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 老师 我们客户发的对账函 金额和我们账上不一样

    您好,可以的,这个不影响的,他们也是怕税务局查账

  • A公司收到一张发票,发票上开的公司也是A公司,但是A

    您好你是指A公司自已帮自已开票吗?然后要B公司付款

  • 请问个税系统更改了2024年的数据,今年申报残保金

    按更改后个税系统的数据申报

  • 为什么要去减去而不是加上150*40%

    核心是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对原持有股权(80%)在处置前的投资收益调整规则: 甲公司 2×19 年分配现金股利 150 万元(成本法下长江公司已按 80% 确认投资收益),但该股利是甲公司当年净利润(620 万元)的分配,需先判断是否属于 “投资后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甲公司 2×19 年 7-12 月(长江公司投资后)净利润 = 620÷2=310 万元,分配的 150 万元≤310 万元,属于投资后净利润分配,成本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无需冲回,但转权益法时,需按剩余股权比例(40%)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原成本法下,长江公司确认应收股利 = 150×80%=120 万元,对应 “投资收益”;转权益法时,剩余 40% 股权对应的股利 = 150×40%=60 万元,需从 “长期股权投资 —— 损益调整” 中扣除(因为股利分配会减少被投资方净资产,权益法下需按持股比例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非加上。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