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软件公司,经营范围有房屋租赁,9月份从甲方租来办公楼,房租已付,对方发票也已开具。请问我的账务如何处理? 10月份我们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我们给开了租赁发票,租金已收,请问十月份又该怎样处理?
ajgojgpa
于2018-10-22 15:55 发布 95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10-22 15:57
9月份
借:管理费用--房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10月份
借:银行存款 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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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
借:银行存款 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8-10-22 15:57:39

你好,可以开具物业管理费、水、电发票发票
2020-04-17 11:53:50

可以作为“不动产经营租赁”。
2018-09-12 16:50:01

你好,首先不是没有经营范围就不可以开具的。其次这个你们协商一致了,是可以了
2019-03-13 10:38:39

一般是需要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租赁费据实开具发票
2017-02-24 15: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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