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用法人的名字 开出来的手机费能作为 通信费 作为公司的费用 所得税税前扣除吗?还是说这个算作是给法人的职工福利? 或者说还有什么好的科目可以放?
Angela
于2018-10-19 23:16 发布 73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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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前提是需要合并到工资交纳个人所得税。算福利也行,做通信费明细处理比较好一些。
2018-10-19 23:24: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因此,以个人名头开具的手机通讯费发票,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7-06-20 17:09:10

你好 是谁的手机卡充值 如果是公司的 可以税前扣除入账的
2018-12-19 14:22:19

单位抬头的可以吗
2019-05-25 09:46:59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
2023-12-25 2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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