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于2018.08月起陆续向我司借款,一共80万,请问年度终了,股东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要缴纳个税吗?还是在2019年08月之前归还即可?
乐
于2018-10-17 14:43 发布 775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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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2018年12月31日前未还款的话,是要按利息股利红利所得,计算个税的。
是借款年度的年末前要归还的。
2018-10-17 14:46:57

同学你好,麻烦你再描述一下原实收资本是多少,以方便老师理解和解答,谢谢。
2021-06-19 16:16:32

你好一个股东可以的。
2021-11-30 11:39:51

您好,若没有恶意串通,是没有连带责任
2021-10-02 23:10:29

你好,可以是2个股东的
2020-04-22 07: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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