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10-14 14:12

您好,按以下文件规定试试吧。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税总发〔2018〕149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741360/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五)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落实 
  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是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税务注销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国家税收安全。尤其是在当前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案件高发的态势下,应防止不法分子钻制度空子、造成税收流失。 
  各级税务机关应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强力协调推进,确保通知要求能够迅速有序落地。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办税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改革的具体措施,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办理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多角度开展解读和宣传辅导,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关切,确保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 
  (三)跟踪问效,强化督导 
  各级税务机关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要及时总结创新经验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上报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将对各地税务机关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对纳税人实际办税感受进行走访调研、组织明察暗访,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8日

心仪 追问

2018-10-14 14:17

我公司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申请简易注销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10-14 14:18

您好,是的,可以申请的,您试试去吧。

心仪 追问

2018-10-14 14:19

申请简易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麻烦老师具体说一下,第一次办不了解谢谢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10-14 14:21

您好,这个文件也是才出来的,一般情况下,提供注销资料到工商办理注销即可。

心仪 追问

2018-10-14 14:23

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是在网上申请还是到工商大厅办理?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10-14 14:27

您好 ,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公章,法人章,以及以下材料,到大厅或者网上办理都行。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心仪 追问

2018-10-14 14:31

是要先登报再去工商办理注销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10-14 14:32

您好,先提交资料给工商局,再根据工商要求登报处理。

心仪 追问

2018-10-14 14:32

您这个好像不是简易注销程序吧?好像还是一般注销程序?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10-14 14:35

您好,不是的,是简易注销程序啊,不去税务注销登记的,就是简易注销程序的。

心仪 追问

2018-10-14 14:36

谢谢您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10-14 14:38

您好,不客气,祝您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麻烦给个五星评价,老师回答您的问题将会更加用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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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按以下文件规定试试吧。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税总发〔2018〕149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741360/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五)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落实   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是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税务注销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国家税收安全。尤其是在当前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案件高发的态势下,应防止不法分子钻制度空子、造成税收流失。   各级税务机关应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强力协调推进,确保通知要求能够迅速有序落地。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办税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改革的具体措施,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办理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多角度开展解读和宣传辅导,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关切,确保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   (三)跟踪问效,强化督导   各级税务机关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要及时总结创新经验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上报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将对各地税务机关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对纳税人实际办税感受进行走访调研、组织明察暗访,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8日
2018-10-14 14:12:43
你好,根据你单位报表数据 据实填写就是了
2018-07-16 16:45:39
你好 是的好多地方税局是限制了0报 况且你之前实际是有业务的话 是应该据实做账 报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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