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开票项目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爲曦變乖
于2018-10-10 11:39 发布 1388次浏览
- 送心意
姜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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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文化娱乐业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8-10-10 12:29:38

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的规定,2013年8月1日起,广告设计、广告制作不再归属于广告服务,属于设计服务,其销售额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25号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十一、本通知所称广告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3)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2021-11-09 15:09:20

你好,属于广告费,娱乐费收入的就需要缴纳 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9-01-15 11:00:43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的规定,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印发,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因此,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如符合上述有关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规定的,则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不符合,则不需缴纳。
2022-03-22 09:13:09

首先,你需要支付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项目一般有文化活动、文教机构或者事业单位的设置、文化设施建设等等。
2023-03-24 14: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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