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是小型微利,利润40万,缴纳4万的所得税,结转所得税利润36万。第三季不度利润100万。那应纳税所得额是不是136万,实际缴纳136*0.25—4万。我的理解对否?有些人说年末结转所得税,那么利润不是一直都没扣除到所得税费用吗,交的也多。
花仙子
于2018-10-09 09:12 发布 95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09 09:16
你好,是这样理解的
所得税在计提当月就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所得税根据利润总额计算,而不是根据净利润计算
利润总额增加了就乘以相应税率,就是需要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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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理解的
所得税在计提当月就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所得税根据利润总额计算,而不是根据净利润计算
利润总额增加了就乘以相应税率,就是需要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2018-10-09 09:16:16

你好!
是的,思路是对的
2020-04-23 23:15:28

如果2017年一季度利润为120万,这是缴不缴税得税?
2017-02-16 23:15:12

您好,第四季度所得税费用是0,需要退税。或者留待抵顶以后的所得税。
2018-01-03 15:02:21

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19-09-04 17: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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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仙子 追问
2018-10-09 09:33
邹老师 解答
2018-10-09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