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由新加坡和天津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企业,新加坡160万美元和天津480万美元(已投180万美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5%和75%,现在新加坡同意以50万美元将其在我司的25%的股权转让给香港。请问老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请具体回答,谢谢
乐乐
于2018-09-30 13:33 发布 70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8-09-30 18:25
您好25%的股权的话,不是应该160万吗,这50万应该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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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新加坡和香港处理的
2018-10-17 14:42:08

这个是新加坡和香港进行会计处理的
2018-10-17 11:15:36

您好25%的股权的话,不是应该160万吗,这50万应该不合理吧。
2018-09-30 18:25:28

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2017-11-21 09:49:15

收款确认收入,个人工资确认成本即可的了
2018-07-24 15: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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