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4-09-17 20:44

财税[2001]78号《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经过国家批准成立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可以免征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其他各税照常征收,国家也没有其他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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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1]78号《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经过国家批准成立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可以免征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其他各税照常征收,国家也没有其他的补贴。
2014-09-17 20:44:16
您好!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其他不确定。
2017-03-15 14:15:37
你好城建税7%或者是5%,地方教育2%,教育附加3%。 可以减半 如果月销售额10万,或者是季度销售额30万,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1-11-25 10:05:22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2020-05-21 13:10:32
你好 城建税=(增值税%2B消费税)*7%或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B消费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B消费税)*2%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超过了就 减半征收
2020-03-24 2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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