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撤销红字信息表有时间限制的吗
四毛呀
于2018-09-15 08:19 发布 269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9-15 08:20
你好,需要在税局审批之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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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在税局审批之前撤销
2018-09-15 08:20:27

你好,有的地方是规定在发票认证期限之内(也就是360天以内 )
2018-02-22 15:30:29

你好,可以申请作废的
2017-12-15 16:22:45

你好!没有明文规定
2019-06-19 14:32:04

未上传审核的,可以在系统内直接作废,重新填开上传。如果已经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未开具或者红字发票已开具但符合作废条件作废处理后,允许撤销红字专票信息表。纳税人可携带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者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中直接操作红字专票信息表撤销。对于跨月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如果还么有上传的话,那么就可直接撤销就好。如果已经上传,那么就需要会计人员备齐相关的资料去税务大厅进行办理撤销。
2023-06-14 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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