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还老板6万块钱,想POS机刷信用卡还给公司,然后公司再转给我老板,这样可以吗?有风险?那这两次分录怎么写呢?老板拿发票来报销这六万可以吗?怎么才能规避风险,请详细说明
青创~xiao王
于2018-09-11 09:35 发布 981次浏览
- 送心意
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9-11 09:38
你好,不需要发票来报销。这个属于代收行为。可以写一份证明,证明这笔钱是代老板收的钱,让还钱的人,老板和公司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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