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第三季度申报,请教一下,是否合理合规? 问
您好,您说,很高兴为您服务 答
请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问
所得税免税收入 接受捐赠的收入; 除财政拨款外的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除外); 省级以上规定收取的会费; 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答
老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工资的工人,是不是要给 问
民工没有要求必须要买社保,,跨省的项目需要在项目地申报个税 答
老师您好,我们设备进行干次改造,改造后开的发票是 问
同学,你好 先把设备转到在建工程,改造完成后,转到固定资产 答
老师您好,我们当时生产做实验的产品当时做账的时 问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 贷原材料, 借库存商品贷研发支出资本化。 答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以去兼职另外一个事业单位的会计么?如果可以,能不能领取补贴
答: 你好,可以的,可以领的。
老师,请问事业单位人员的津贴补贴要交个税吗?谢谢
答: 你好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如: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你好老师,企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为啥差一个字就任用会计人员有回避制度呢?
答: 同学你好,这个主要看你是吃公家饭么,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当然要回避。你自己家的企业私企就无需回避了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老富子 追问
2018-08-27 08:32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8-27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