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发放的一些职工收入不应该发,需要一次性退回,但发放时已足额缴纳了个税。且笔数较多,走退税流程过于繁琐,可行性低,能否由单位自行在以后的纳税期内,将所退的金额在相关人员当期的收入中进行抵减后计税,以尽量减少相关人员的个税损失?
同舟之情
于2018-08-23 09:21 发布 786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8-23 09:24
你好,这个可以操作的,不过要和员工做好款项的计算结算手续,就是后期还要扣回多少工资,算好让员工签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可以操作的,不过要和员工做好款项的计算结算手续,就是后期还要扣回多少工资,算好让员工签字。
2018-08-23 09:24:56

你好 ; 是的 。 要报离职补偿金申报表里面 报个税的 (不超过上年平均工资的 3倍免个税的;超过缴纳个税 )
2021-10-13 14:57:14

在税法上帮个人交个税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但是你可以在应发数加上个税金额就是应发数为4831.44+39.94,并在此基础上计算个税
2017-07-13 11:01:04

是没有,只累计这个单位的之前的不累计你可以汇算清缴集中算,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0/c3954866/content.html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019-07-25 14:29:20

你好,哪个部门发的奖励?
2019-02-13 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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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09:29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8-23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