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增值税提交时反馈“当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的需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333.46元,《附列资料二》中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的税额0.00元。相差金额333.460000元”;当月有申请红字信息表并且有收到红字进项发票,发票当月没有进行认证,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呢

明珠
于2018-08-13 07:26 发布 4481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08-13 07:50
你好!
在附表二第20行填写333.46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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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B. 纳税人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是为了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05-28 15:51:32
第一个购买方没有认证,没有抵扣的,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第二个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即使没有开负数发票,也得进项转出
2022-06-02 13:59:29
你好,四月份开了红字信息表,需要进项转出,你之前提前转出是什么原因?
2023-05-04 11:12:01
你好,上面提示你们有一个红字信息表312.77,但是没有进项转出
2024-08-14 19:59:42
您好,一般按照红票信息表累计金额转出处理。
2022-05-17 09: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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