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公地点暂时免费给我司使用,没有租赁协议。现在民政要求我司补交在使用期间的燃气费,燃气公司发票的名称是民政的,走报销的话怎么做呢
仅此而已
于2018-08-06 16:49 发布 629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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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民政局的燃气发票,分割单,收据和银行回单这些入账
2018-08-06 16:50:50

您好,让b公司再给a公司开发票。
2016-12-30 18:51:49

你好,是可以的。
2019-03-27 13:07:20

这个建议您咨询一下专管员,有的地方税局认可是可以报销入公司账的。
2019-03-27 13:06:23

这个按其他不动产经营租赁开9%
2024-03-22 10: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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