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8-06 13:56

这个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 追问

2018-08-06 13:56

那上个月认证进项时,我勾选了,怎么办呀?

,。,,, 追问

2018-08-06 13:57

如果做帐时不写给员工的奖励,,

,。,,, 追问

2018-08-06 13:58

是不是就可以抵扣呢?

辜老师 解答

2018-08-06 14:05

手机是终端消费,也是不可以抵扣的,你要把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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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018-08-06 13:56:08
你好, 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银行存款
2021-01-14 16:39:18
你好同学,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抵扣的
2023-02-20 00:04:54
你好 是公司买手机给员工使用 日常办公的话 金额不大 计入部门办公费 可以抵扣 如果是直接奖励给员工要做福利费 不能抵扣的
2019-09-03 13:46:48
你好,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银行存款
2020-01-20 1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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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放弃免税、减税后,在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个人所得税密码忘了

    您好, 可以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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