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小规模去税务局代开专票这些附加都要交,小规模自己开的专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交吗?(按月没超过10万)。2、请问一般纳税人专票和普票享受吗?(按月没超过10万)

戈飞
于2018-08-02 10:33 发布 4592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8-02 10:35
你好
1,自己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收入符合条件,是免征的
2,符合也可以享受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 免征
2020-11-10 10:57:57
你好
1,自己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收入符合条件,是免征的
2,符合也可以享受的
2018-08-02 10:35:31
你好,符合条件适用的
2016-08-11 16:27:21
你好,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
2019-06-04 15:47:49
你好,是的
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也是可以适用 的
2016-09-12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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