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小规模去税务局代开专票这些附加都要交,小规模自己开的专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交吗?(按月没超过10万)。2、请问一般纳税人专票和普票享受吗?(按月没超过10万)

戈飞
于2018-08-02 10:33 发布 4605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8-02 10:35
你好
1,自己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收入符合条件,是免征的
2,符合也可以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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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条件:按月纳税月销售额≤10 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30 万元。
政策效果: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城建税不享受此优惠
2026-01-16 14:09:47
您好,专票的不可以免的
2022-04-09 09:39:20
对,没错儿,就是这么规定的。
2022-03-07 11:51:35
你好,城建不免两个附加可以减免
2020-06-11 14:55:44
您好, 月收入 不超过10万元是免征的
2022-01-17 1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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