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5-11-24 14:58
我公司于2015年4月末因销售折让问题给供应商开具了一张红字申请单,并已于当月做进项税转出,但供应商一直没给我公司开具红字发票,现因一些其他条件,供应商不给予我们销售折让了,想把这样红字申请单撤销或作废,税务局能撤销,但我公司进项税转出的税款怎么处理呀?还能当做留抵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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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5年4月末因销售折让问题给供应商开具了一张红字申请单,并已于当月做进项税转出,但供应商一直没给我公司开具红字发票,现因一些其他条件,供应商不给予我们销售折让了,想把这样红字申请单撤销或作废,税务局能撤销,但我公司进项税转出的税款怎么处理呀?还能当做留抵用吗?
2015-11-24 14:58:53

是的
2016-05-17 17:07:26

您好!进项转出也可以的。
2016-12-15 13:56:16

您好,不能撤回,需要到税务局报税大厅窗口处理了。
2018-07-09 10:41:37

冲减当期的销项税额
2016-05-05 14: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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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解答
2015-11-24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