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25%×90/(300+90)=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抵免22.5万元,剩余的2.5万元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抵补。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100)×25%×100/(300+100)=25(万元),实际在B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税款5万元。该企业2017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90+100)×25%-22.5-20=80(万元)。这在我国补交的5万不用加进去吗?
叶晓
于2018-07-23 09:32 发布 974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7-23 09:59
补缴的5万元,已经包含在你计算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里面了,不用再进去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其实这种情况挺常见的,主要和"算钱的时间差"有关。举个例子你就明白啦,比如你开奶茶店,每个季度按预估赚30万预缴税款(总共预缴了120万)。但年底一盘账,发现实际只赚了80万(比如双11没人喝奶茶亏了)。这时候全年该交的税可能只有90万,但你已经交了120万,自然就多出来30万了
2025-03-11 16:27:29

你好,学员,是的,纳税调整
2022-03-21 23:14:20

你好,同学,所得税已经查补,如果你坐在当年影响当期损益就调整,滞纳金是需要调整!
2022-03-21 23:27:26

你好 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您自己写的 还是系统自带的?
2021-07-05 16:25:45

你好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7-03 16:52:0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叶晓 追问
2018-07-23 10:11
辜老师 解答
2018-07-25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