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有融资租赁关系,A是出租人,B是承租人,由于合同无法继续执行,A委托C帮忙把B的设备拉走并卖掉的钱把剩余合同金额还掉,除了服务费A可以以什么名目把A与B之前剩余40几万发票开给C?

踏雪寻梅
于2018-07-17 14:31 发布 68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不能开给C的,这是B的东西。只能给C开服务费
2018-07-18 17:00:37
A需要按变卖金额开具发票给买受方,不能只开利息金额
2018-07-18 09:29:24
您好!A类是指查账征收的企业。B类是核定征收的企业。
2016-03-16 15:45:54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0-09-22 13:43:02
这可以的,但是A需要注意,最好事先与融资租赁公司确认,B是否愿意接受以融资租赁公司开发的发票进行付款;此外,三方协议中,最好详细说明融资租赁公司和B在保证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责任状况,以及A在履行买方义务时的相应变通措施。
2023-03-17 08: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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