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们在学集团股份支付的时候 是以母公司作为结算企业来说的 我想问: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是否也可以做结算企业呢?可以的话,拿他自己的股票跟拿除他以外的别家股票(可以是集团内的另一家or拿集团外的别家)这样分录分别是怎么写?

天晴
于2026-07-09 08:21 发布 26次浏览
- 送心意
咨询老师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6-07-09 08:23
您好,您的意思是股票互换吗
相关问题讨论
集团股份支付分为集团母公司以自身股份、集团母公司或子公司以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权益工具股份支付3种情况。
2022-06-20 13:40:15
您好!集团公司是非法人,B ,C是其全资子公司100%持股;A如果能收购D50%以上的股权,A控股BCD肯定变更。
2022-01-01 19:54:58
接受义乌是子公司,实际结算由母公司承担。
那么实际结算义乌承担方是母公司,不存在两方同时结算问题。
2022-03-25 07:51:36
目前CPA考试里,集团股份支付只有一方有结算义务,要不然是母公司,要不然是子公司,不存在你所说的情况
2022-03-25 08:01:26
对于集团内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当结算企业是母公司时,子公司需要在行权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而言,子公司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确认行权日:当行权日到来时,子公司需要确认该日期为行权日。
2.确认行权数量:子公司需要确认在行权日行权的股份数量。
3.确认行权价格:子公司需要确认在行权日行权的股份价格。
4.确认应付股利:子公司需要确认在行权日应付的股利金额。
5.进行账务处理:子公司需要在账簿中记录以下事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行权股份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股利”科目(按行权股份的公允价值)。同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按行权股份的公允价值),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支付的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情况下,母公司向子公司支付的是现金而不是股份,因此子公司在行权时不需要进行股权变更的账务处理。同时,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集团内的关联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相关的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要求。
2023-11-30 10:22:5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天晴 追问
2026-07-09 16:42
东老师 解答
2026-07-09 16:44
天晴 追问
2026-07-09 17:16
东老师 解答
2026-07-09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