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7-04 21:2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7-04 21:38

您好,1、A收取B2万违约金
是否缴增值税:不缴
能否视作0价款外费用:不能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二条,价外费用以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前提,合同未履行无销售行为
A收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

2、B收取A2万延期赔款
B是否缴增值税:不缴
理由:价外费用仅限销售方向购货方收款,本笔为销货方赔付购货方,无应税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
B收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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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如下:“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022-03-21 21:26:24
你好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021-03-22 16:38:52
融资租赁本质是销售 售后回租本质并不是销售 计税销售额不同。虽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所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均可以扣除支付的利息(融资租赁还可以扣车购税),融资租赁的计税销售额是包含标的物价款的,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计税销售额,不含本金。
2020-02-14 11:32:06
你好,金融商品转让计算增值税只考虑买卖价差,不考虑手续费
2022-02-05 16:15:31
您好,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2022-11-14 15: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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