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6-06-08 14:53

1. 政策硬性要求:只约束【商品名称】,不强制发票税收大类简称一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2号公告:报关单与进项专票商品名称必须相符、计量单位至少一项匹配,条文里完全没有要求发票前面的大类简称要和海关归类一致 。
所以应该不会不给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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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报关单里的第一计量单位是个/千克,不能更改第一计量单位,但第二计量单位可以按台填写。一般情况下,不影响报关和退税,只需填写一个单位换算表即可。此外,如果实际成交单位是台,并且填报并打印在数量及单位第三行,也不会影响退税9。因此,只要符合这些条件,进项发票可以按台开具。
2025-12-26 09:17:57
你好,找你税务局那边处理的,他可以给你退回来。
2022-04-02 12:08:31
问题不大,货物是同一个只是计量单位的不同而已。
2020-01-09 23:08:47
您好,您现在可以开红字发票信息表给对方,让对方给您开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2020-02-05 21:02:43
不可以 影响退税的
2026-02-26 14: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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