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B、C、D四个人,目前均在职且交有社保,其中A是一家公司法人,现在四人创业新成立一家公司,A担任法人,B为财务负责人,C、D为销售业务,问题:新公司的中,个人报税如何处理?法人是否能列为发工资员工?新公司可以不交社保不?(在职其他公司已有社保在正常缴纳)

富贵美乐多
于2026-06-08 00:10 发布 1次浏览
您的问题老师正在解答,请耐心等待!
微信扫一扫,老师解答后可收到通知!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