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这一页PPT,前面三项不就是提出就可以起算诉讼时效了吗?为什么第四项又说知道不立案不起诉撤销之日?这个第四项说的是什么情况下的?跟前面三项是有联系的吗?

天晴
于2026-05-28 14:32 发布 2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5-28 14:35
前三项:只要你向法院、调解机构或公安 / 检察院提出主张,时效立刻中断。
第四项:如果公安 / 检察院最终不立案、撤案或不起诉,时效从你知道这个结果的那天重新起算。
二者是承接关系,先中断,再给你一个新的起算点,方便你走民事诉讼。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您这个是什么意思?
2023-04-11 10:20:46
第一个,d/p付款,付款人有30天的筹资时间
,d/p见票后30天➕凭进口人的信托收据借单
b可以
掌握好d/p付款的原则,付款后进口人取得单据正好货物到达目的地可以提货
明确付款交单
c40,付款后进口人取得单据正好货物到达目的地可以提货
2022-11-17 18:46:25
您好,对的,这个是没错的哈
2023-10-13 15:23:36
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10-20 12:06:29
你好,麻烦发下公式图片,公式有乱码
2024-06-20 15: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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