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5-21 11:3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5-21 11:49

您好,四人成立有限公司并预留激励股权,注册时无法直接留“无主”股份,建议采用“先代持+后转有限合伙平台”的规划:第一步,4位自然人先直接注册有限公司,预留的15%至20%股权由核心大股东在工商登记中代持,双方必须签署严格的《股权代持协议》明确该部分权益属激励池,代持人无个人处分权,且代持仅作初创期临时过渡,未来需清理;第二步,待员工满足激励条件前,由核心创始人作为普通合伙人(GP)注册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将预留股权注入平台,员工仅作有限合伙人(LP)享有分红和增值权,表决权归GP,既不占用主体公司50人股东名额(依据《公司法》第42条),又保障创始人控制权;

合规上须注意,预留股权同样受新《公司法》5年内实缴约束,税务上需提前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通过有限合伙平台实施激励是否符合《财税〔2016〕101号》的递延纳税备案要求,以规避未来补税风险。

瓶子 追问

2026-05-21 11:52

这个好复杂,有没有简单一点的啊?是不是这样操作,就不会涉及到股权转让交税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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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就不需要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交纳印花税。如果转让价格偏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给予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计征税款。 不客气同学,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如满意,请给予积极的评价更好地进行服务,谢谢!
2022-02-23 17:49:31
您好,这个是需要的,要
2024-01-27 12:00:15
一般以公司做股东比较好。
2019-08-20 10:35:00
您好,这俩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有单独的法人资格,一个是自然人主体
2024-01-17 22:40:56
你好,你具体是指什么方面的区别呢? 
2022-01-13 18: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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