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基金这个科目是资产类,为什么购入取得物品贷方,领用就记借方
花仙子
于2018-07-13 11:54 发布 584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7-14 00:03
您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2013年开始实施的,其中净资产类科目有个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这个科目核算的是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所谓占用的金额就是说这些东西虽然不再表示为货币资金,但是仍然属于单位占有且在将来有用的东西,相当于把货币资金转换了一种存在形式而已。这在企业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就是资本化和费用化的问题。
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有这么一个类似的科目,叫做资产基金的。由于两者相近,如果两种制度都接触的话,常常容易混淆。但是,单纯从名字上来看,两者就不是一个东西,由于去掉了非流动三个字的限定,资产基金核算的范围肯定要大。这个科目核算的,是行政单位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一个非流动资产,一个非货币性资产,应该说后者涵盖的范围远远大于前者。具体来说,行政单位之所以不再继续使用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名称,主要在于增加了预付账款和存货这两项流动资产的基金占用。
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还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在作怪。
对事业单位来讲,购入存货,是不做支出的,只有在领用的时候,才会转入相应支出。这明显不符合咱们说的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这时候就产生了咱们最近决算中经常困惑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陷阱。购入存货有了资金的付出,但没有账务的支出。必然导致财政拨款收支不平衡。
因为从财政角度,资金拨付就是支出,现在资金付出了,不记支出,必然形成结转,但是这结转对应的却是存货。当然如果结转都在单位,问题也不大,不过是把当期的支出转移到领用的那一期去实现而已。假如期末财政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单位总不能拉一车存货去上交吧?预付账款也存在付款不列支的类似问题。
所以一年之后开始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就吸取了教训,只要付款,就要列支,彻底贯彻收付实现制的精髓。所以你看制度,发生预付账款,要同步列支;购入存货,要同步列支。但是问题来了,借方是支出,贷方是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借方是预付账款/存货,贷方是啥?有借必有贷啊!
所以天才的设计师们灵机一动,就参照固定资产,也来个非流动资产基金对应吧。且慢,预付账款/存货是流动资产啊?简单,去掉非流动三个字不就解决了?于是乎,资产基金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