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在线吗?想咨询您个问题。 问
在的 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您好,我1-3月直接 把临时人员的工资放在应付 问
您好,你是要把账调下,是吧 答
如果是FCA如何申报收入 问
您好,1. 报关单上成交方式必须填“FOB”,并在备注栏注明“FCA(具体交货地点)”。因为海关系统没有FCA选项,且FCA不含主运费和保险费,费用构成与FOB一致,所以直接对应填报FOB,同时备注清楚贸易术语,方便税务审核识别,避免影响退税定性。 2. 收入确认时点是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且拿到经签字的提货单/承运单当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收入确认看的是控制权转移,FCA模式下货交承运人后风险就转移了,控制权不在卖方这儿,所以按准则就该确认收入,后续报关单、提单等流程不影响这个时点。 3. 税务申报方面,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增值税纳税申报在确认收入的次月进行,依据是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另外,FCA模式下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卖方不用操心,运输服务也不是卖方的单项履约义务。 答
老师,个人社保怎么代扣?按多少代扣代缴? 问
您好,这个是我们这边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答
2024年1月的折旧不计提了骨,当月减少当有照计,下月 问
成本模式下,2×22 年 12 月 31 日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增加,下月起计提折旧,因此 2×22 年不计提折旧,从 2×23 年 1 月开始计提。 2×24 年 1 月 1 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 2×24 年 1 月无需计提折旧 答


12月报11月个税是按照10月工资表申报的,那员工9月20日离职了离职日期是填10月31还是11月30。
答: 员工9月20日离职,那么离职日期应该填9月20日。在填写个税申报表时,需要按照离职日期来填写离职信息。 如果11月个税申报表中包含该员工的工资信息,那么该员工的离职日期可以填写在11月个税申报表中的离职信息栏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员工在11月个税申报表中所取得的收入应该是10月份的工资收入。 总之,离职日期应该按照实际离职日期填写,而不能按照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表日期填写。
老师,您好,这个月报12月的个税,有一个人产生了个税,我们是每月工资扣上月的个税,1月份的工资已经没有了他的工资了,给他发微信他已经把我删除了,像这种情况可以不给他申报12月的个税吗,或者有其他办法吗
答: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工资就不用报 直接减员就行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公司一般是当月发上月的工资,如果当月没发上月工资,个税不用申报吗
答: 您好,发放次月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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