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自有船,21年疫情期间,有劳务人员发生了工伤,本应有劳务单位进行处理,但因为情况紧急,由我单位船上备用金先行垫付3k,现在这艘船马上要处置了,才来处理备用金的事,有两个方法,一是协调劳务单位将3k直接打到船上备用金卡上;二是若协调不成,则从劳务费里面扣除这3k支付给劳务单位劳务费,当然这3k有当时支付的附件。请问哪种方法合规?

Prudence
于2026-04-22 16:11 发布 13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6-04-22 16:13
你好,打款到单位备用金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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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相当委托人去购买,可以的,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2020-06-23 11:02:07
你好,备用金是要还的,发票可以冲抵备用金的。
2018-01-12 14:20:30
您好,发票可以收,补个劳务合同。
2019-05-08 14:03:03
可以的,按照真实的用途做账就可以。
2022-05-17 16:06:51
您好
按照实际业务做账就好了
2022-05-17 17: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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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