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4-22 12:0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4-22 12:02

您好,应取得发票金额,是税务机关测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剔除依法无需发票部分后确定的理论金额。

工作中测算口径为应取得发票金额≈营业成本+期间费用-资产折旧摊销-职工薪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以此还原企业实际应取得发票的购进及支出规模。

政策依据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境内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对方向税务登记纳税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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