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辽宁沈阳那边儿一个公司。他那个从工商,从各种资料来看,就是没公司入的股什么的,但是呢,实际公司在里边儿是占到百分之七十五的。然后可能其中有一个股东是这儿的员工。实际这个公司也是法人的,但是呢没有出现法人的名字也没有出现,集团公司的控股情况呀,都没有。然后现在呢,就是。沈阳那个公司他们那边儿不是员工要正常发工资啊,上社保,然后你说这个是怎么弄啊。这个是跟他们签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说明这种关系,然后给他们。拨款借款。然后他们自己去单独做账走工资和费用出报表儿走社保还是。北京这边儿给他们发工资怎么弄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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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7-12 15:05 发布 614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建议签借款合同,沈阳公司以借款的形式发放工资。
2018-07-14 07:44:05

你好同学
这个账你们单位做工资不管社保,集团只管社保不做工资都是做成费用就好了,同学。
2019-10-14 17:02:46

您好,这种情况在现在的社保政策下,建议工资社保放在一家公司
2019-01-24 15:45:23

因为社会保险中有部分是公司承担,另一部分属于个人承担 分录如下: 缴纳相关保险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社保(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贷:现金/银行存款 工资发放: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冲平
2019-10-14 10:26:25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
2019-08-27 22: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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