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单位出租了一套办公房租期2024年7月1日到2030年6月30日租金按季度支付,免租期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第一笔租金(25年1月1日-25年3月31日)在签约时已支付,下一笔租金在25年3月25日支付,现在对方申请还要一个月免租期即26年4月,那我这期开发票期间为26年5-6月,申报房产税按季度申报,我1-3月从租、4月从价、5-6月从租,这可以吗,我公司房产税是按季度申报的

Jane敏
于2026-03-24 10:07 发布 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3-24 10:08
可以,按你说的期间申报是合规的
免租期(2024.7.1–2024.12.31):按从价申报房产税(原值 ×1.2%)。
2025.1.1–2025.3.31:已收租金,按从租申报。
2025.4:新增免租期 1 个月(2026.4),该月按从价申报。
2026.5–6:正常收租,按从租申报。
你按季度申报时,在对应季度分别填报从价 / 从租即可,税源信息按实际租期与免租期拆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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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对的
要补交的
2022-04-14 17:11:13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哈
2022-01-18 21:32:08
你好!参考一下
《安徽省税务局答复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房产税也可分期缴纳》(点击查看),安徽省税务局认为房产税计税依据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每个年度的不含税租金收入,而不论该年度租金收入是否收取,以及不论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度年度租金,按均摊方式分摊到每个年度,每个季度或者月份申报缴纳房产税。但是该建议并无明确的政策依据,纳税人在实践中应确定主管税务机关的征管口径。
2022-04-23 12:39:52
你好; 你 开票 先红冲无票收入 ; 你季度 累计超过了45万普票了吗
2022-05-31 10:27:04
你好,正确的处理是更正申报。
2023-12-29 14: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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