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3-15 20:00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3-15 20:06

您好,不对。因为8月应税工资应为8300元,加上7月垫付的111元会导致重复计税。
1.  7月情况:员工7月应税工资为实发工资加上当月个税,即8700+111=8811元。公司垫付的111元是代员工支付7月工资产生的税款。
2.  8月情况:员工8月应税工资为8300元。公司从8月工资中扣回111元,是对7月垫款的收回,不影响8月应税收入。
3.  申报结论:8月应申报的个税收入为8300元,而非84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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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如果公司在员工休产假期间承担了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借:福利费(或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贷:应交社保 关于个税的申报,因为这部分社保费用是公司支付的福利,通常应计入员工的应税所得中,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时,可以在员工的工资条中体现这部分福利,并在月度个税申报时包含进去。
2024-11-02 17:15:40
同学,你好 不可以扣除
2022-09-10 11:25:08
你好,确实不合理,可以申诉,B公司申报不扣除个人部分社保,员工可能涉及多交个税。
2022-05-21 23:17:09
你想要税前扣除的话,你就加到他的工资里面,如果不想要税前扣除的话,直接做费用就可以的,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增
2023-01-09 12:25:35
可先与公司人力资源或财务部门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公司在后续工资中补扣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个税部分,并调整相关账务。 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计算应补缴的个税金额,及时向税务机关补缴。若公司未及时处理,员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条等,前往当地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申请调整税额。 若沟通无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举报,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公司改正。极端情况下,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025-07-26 03: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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