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1-28 22:2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1-28 22:26

您好,跨地区经营的总公司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原则上必须汇总纳税,不能单独申报不做汇总。  

汇总纳税做法:  
1. 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2. 按公式分摊税款: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应纳税额×50%×[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总应纳税额×50%×[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  
3.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就地预缴、年度终了汇总清算。  

特殊情形:若分公司无法提供分配表且不能证明为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经税务机关认定,可视为独立纳税人,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立核算只属财务内部管理,不改变税务汇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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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6-01-28 22:22:23
独立核算:个税不合并,各自申报人数 不独立核算:个税合并,由总公司统一申报
2026-04-11 13:11:40
你好不可以的,这个就属于总分机构。
2023-04-23 16:19:54
看你们的总分公司,是否都有独立的纳税人识别号。
2023-04-07 14:59:39
你好,企业所得税总公司汇总申报,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需要申报
2020-04-20 19: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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