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1-15 19:07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1-15 19:13

您好,应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即上年)税前扣除,需更正上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申请退税或抵税,不得直接在取得发票的当年作纳税调减。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和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以前年度实际发生且应扣未扣的支出,在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发票的,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成本费用与所属年度匹配。

正确操作是准备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资料,提交专项说明,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上年汇算清缴申报表,调整相关附表(如A105000),申请多缴税款退还或抵减后续税款,并将全部资料留存备查10年。直接在当年调减属于常见误区,易导致税务风险,不符合税前扣除的归属期要求。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好的,谢谢老师
2020-04-10 09:51:23
你好,同学。 汇算的时候你是按实际发生的坏账120扣除,不是按90
2020-04-22 09:44:02
您好,到汇算清缴的时候会有影响的,没有发放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2019-12-19 20:41:21
您好,换算清缴前没有全部发放,汇算清缴需要纳税调增
2019-12-19 20:36:43
你好,账还是按照你原来的做,汇算清缴只是调整税账和会计账所得税的差异
2022-02-19 18:12:0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