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征3%,减按1%征税,实际发票也是按1%开的,2025年10月1号-2025年12月31号,发票合计1706.5 借:应收账款1706.5 贷:主营业务收入168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6.9,其中开了650元的专用发票,要交增值税650*1%,附加税0.23,增值税6.5+附件税0.23=6.73,是1月14号银行存款付的 问:12月底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结账怎么做?

蔓蔓
于2026-01-14 19:36 发布 6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6-01-14 19:37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没有 出口免税
2016-06-30 13:53:09
你好,按这个分录 处理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2019-02-13 16:12:04
可以的,可以这样账务处理的
2022-05-19 15:43:20
同学您好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19-01-09 14: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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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1-14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