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如延长等待期,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为什么还200*(1-28%)*10*(22-17)*1/4,而不是乘以1/3呢?

江晨
于2025-12-25 21:25 发布 202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12-25 21:29
您好,1. 不利修改(延长等待期)视同未发生,按原等待期4年处理。
2. 原等待期为4年,2×23年是授予后第2年,新增公允价值部分(22-17)从2×23年开始确认,当年是新增部分的第1年,故按“1/原总等待期4”计算,列式:200×(1-28%)×10×(22-17)×1/4。
3. 若乘1/3,则错误用了“原剩余期限”,准则要求按原总等待期计算,故分母为4非3。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2023年末全部行使,后来修改为在2024年末全部行使,是对职工不利的
2024-03-14 11:47:01
非可行权条件:与是否可以行权无关的条件。和是否行权无关,属于非可行权条件。不影响行权的。
2023-04-13 09:48:51
同学你好,不应该按原等待期继续核算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没有关系。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2023-08-13 11:21:57
你的题目不全,麻烦补全了。
2022-06-16 12:07:33
您好,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例如股票市价。这里面涉及两个要素,一个是股份支付的价值,一个是可行权数量,上面的意思简单说就是股份支付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但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情况的估计不受股票市价影响,而是取决于员工所提供的服务。
2020-04-23 09: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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