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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心
于2025-12-24 21:33 发布 3次浏览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12-24 21:33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2-24 21:35
您好,对。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若按月按标准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在管理制度中属于工资性津贴补贴,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依据财企〔2009〕242号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所以该类交通补贴应归入工资总额—津贴补贴,不计入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集体性交通安排(如通勤班车)才属于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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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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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2-24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