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挂靠盛鸿公司接一冶公司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总金额7958583.我司岚盛公司通过卖材料给盛鸿拿回工程款(材料占比总合同金额的60%(7958583*60%=4775149.8),盛鸿公司每次开票给一冶公司,按发票的票面金额收取我司管理费用按1.5%收取,税金按10%收取,①.被挂靠方盛鸿9.19号已经开票150万给一冶公司,本次税金及管理费我司通过法人个人账户付款172500(1500000*10%+1500000*1.5%),被挂靠方也已经收到100万的汇票工程款,并转给我司,我司岚盛公司25.10.16号开出100万的材料票给盛鸿公司;

卢燕
于2025-12-22 21:34 发布 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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