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给公司b花费200万建造散粉仓,并且a与b签订面粉销售合同,在未来两年里,b会从a这购买一定量一定价格的面粉,两年后,散粉仓的所有权免费从a给到b,请问a公司花费的两百万是否属于固定资产支出呢,a在会计处理上有几种选择呢

sunlight
于2025-11-26 18:48 发布 181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11-26 18:5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由你公司申报是合规的,只要该员工确认这两个项目没有在外地那家公司重复申报,就完全符合政策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不同类别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分别在两家公司申报,同一项目不能同时在两家单位抵扣。实操中让员工在个税APP里把这两项的扣缴义务人指定为你公司,就能正常完成申报,不会触发税务风险
2026-10-17 16:09:24
您好,可以弥补的,系统就自动弥补了
2026-10-16 11:55:31
你好,你们是学校还是企业?
2026-10-16 14:19:59
同学你好
可以写的哦,最好是重复写一遍
2026-10-16 11:28:27
您好,给员工的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但这部分免个税
2026-10-16 15:23:1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1-26 19:01